昨晚洗澡的时候,不知不觉地看到雪白的浴盆里沾上了一滴血,啪嗒,又是一滴.意识到自己流鼻血了,用手一摸,殷红的血便顺着湿漉的手化散开来.突然感觉下午的时候顶着40摄氏度的高温去采访挺委屈.
前几日在办公室跟同事聊天,同事兴奋地说慈溪也要开家哈根达斯了.我就在那边放冷水:吃不起…接着冷不丁又冒出一句:那都是人家谈恋爱的年轻人吃的…同事齐刷刷看过来:难道你不属于那类人么?突然意识到自己用错词了,我才23岁,不折不扣的"年轻人",正处在那种牵着小女生,啃着冰淇淋的年龄.我忙打趣道:"经测试,我的心理年龄是45呢."
且不论网络上流行的心理年龄测试是否科学,我是真的感觉到了自己心智的衰老.每天不是上班就是呆家里上网,再无其它的消遣.对我来说我的世界就是这么大,逛街,泡吧之类的,是在另一个世界.爸妈开始有意无意地暗示该找女朋友了,有时候被他们弄得烦了, 我就干脆说这辈子我不结婚了.每每那时候,爸爸总是会很生气,妈妈总是在一旁一个劲地劝:结婚是还早,不过可以先物色个女朋友交往看看啊…
一个人安静地时候我也会想想这事,但总觉得恋爱似乎离我很远了.事实上真正为了婚姻的恋爱还未开始,而我却觉得自己已经过了恋爱的年龄了.有时候我也会怀疑自己精神是不是有病,但即便是,又有谁能治这病呢.如果说我是一个爱上寂寞的人,我有时候又会觉得自己其实比谁都更需要疼爱.想起毕业聚餐那个晚上自己喝得烂醉,一路上被同学拽着回寝室,最后还是因他的体力不支倒在了路边的大草坪上.事后他说那晚我的智商只相当于5岁的孩子,可我觉得我那时候是清醒的,只是四肢不太听使唤而已.后来他不晓得跑哪去了,我一个人突然觉得这草坪好大好舒服,于是找了个安静的角落,一头栽了下去.夜晚的草坪略微带点露水,渗透单薄的衣裳印在脊背上,有点冰凉的刺,但是完全没有力气挪动身体,那时我只是想,如果我就这么沉沉地睡去,是否有人会注意到我.后来最早发现我的是小妹Leile!,她卯足了吃奶的力气把我直直地拉起来,我眼角的泪水就在那刻借着惯性流了下来.之后便有很多人簇拥着我往回走,只是没有人知道,那个夜晚我有多么的无助,又有多么地渴望被疼爱.
当我清醒的时候我又回到了平时的状态,我视孤独为荣耀.朋友眼里的我有着千锤百炼的坚强,这种坚强近乎冷漠和迂腐.我亦接受了这支坚强的面具,其实我只是有点自私,如果付出跟回报永远划不上等号,我就想一直这么戴着面具保护着自己.
差不多每天下班坐公车都会遇上同一个女生,大概是大家的下班都时间相仿,又恰巧坐同一班车回家吧.
第一次注意到这个女生的那次,车上很挤,上车的时候早已没位子,我被挤到了她身边.到一个站的时候身边座位上的人起身下了车,那座位便空了出来,巧的是那位子刚好紧贴着我,别人一时间也不好挤进来.本来说我坐了这个位子天经地义,但看到身边的那位女生,我本能地感觉男生应该有风度让给女生坐,可又不好意思直接跟她说,于是我保持着站正的姿势,丝毫没有要坐的意思.那女生见我没坐,用不解的眼神朝我看了一下.我便借机对她使了下眼色,示意她坐下.她心领神会地坐了下来,嘴角有淡淡的笑容.
这是个清瘦的女生,很娟秀,一点不张扬.衣着不算太时尚也不算太落伍,但是看上去很舒服.这个世界上漂亮的女孩子很多,有的人妖艳得很好看,有的人妩媚得很好看…但这个女生,我想说她清淡得很好看.
我们同是在终点站下车,然后各自转不同的车继续回家的路程.彼此没说过一句话,也没再正视过对方.只是以后每次下班坐那班公车总是会很容易就遇上这个清淡的女生,彼此并不说话,却都很自觉地站到车厢的后部.因为我们都要到终点站才下车,得把前面的空间让出来给上车的乘客.
我不知道一毕业就能有一份体面的工作算不算是种幸运,从小到大我一直走着家人为我安排好的路,无论我升学考试有多烂,无论我毕业于哪个杂牌的学校,他们都尽力把最好去的向安排给我.这次也一样,离毕业还有一个月的时候,我已经开始在报社上班了.工资不高,但工作体面而又轻松.别人是羡慕我的,爸妈也放心,但我并不见得有多么的快乐,我宁可在学校和朋友们度过最后的大学时光.因为这样的日子,这辈子真的不会再有了.
当初选专业的时候,并非是自己有多么地喜欢广告而选择了这个专业,而是因为其它的专业实在是提不起我的兴趣,于是也很盲目的,广告学—-听起来还蛮哈玩的.
不过进了广告专业我也从没后悔过,凭借从小打下的美术基础,一切进展地都很顺利,甚至还稀里糊涂地拿了两年份的奖学金.呜呼哀哉,天生我材必有用哇.这里想说的是,有扎实的美术基础并不是进广告专业的先决条件,因为纯粹的技工可以来自专科生,他们在这方面可以做得比本科生更出色.但话说回来,有点美术基础会让你在学习中更得心应手,至少你看待事物的眼光就比别人高那么一点点了.
在报社工作已经半个多月了,渐渐开始适应这种规律而安逸的生活,干活也越来越卖力.虽然仍是万般怀念大学自由而激情的生活,但已经明白有些东西只能藏在心里.
毕业了,很不情愿地整理铺盖准备回家.打开尘封已久的抽屉,满满的信件便溢了出来.
"感情都不在了,还留着信干嘛?"室友这样问.
"如果连信都丢了,我就什么都没了."我淡淡地说.
恋爱满满一年,从这个情人节延续到下个情人节,其间的点点滴滴,如今只化成这满满一抽屉的信.很小心地理着这些信,就好象很小心地揉着眼眶,怕掉下来,怕眼泪掉下来…每个信封都被保存完整,我甚至在收到信的时候都舍不得用手直接去撕信封,而是用剪刀在信封边缘细细地剪下一缕,以求得信封的完整.这种感觉就好象当初对她的爱,那么的小心翼翼.
信件中有两个信封是大号的,拿起来还沉甸甸的.忍不住打开一个,那里记载的是第一次见面的情形. 第一次为了见一个人而翘了课,也第一次在没有大人的陪同下坐火车,独自来到陌生的大上海.那次在上海呆的三天两夜短暂而美好,清晰地记得两个人并肩坐在徐家汇露天的广场上,看着对面宽阔的大屏幕.那时我信誓旦旦地对她说:将来要娶你,我会在那里向你求婚…那个浪漫的誓言,我想现在只有我还记得.那晚我觉得上海最美的不是灯光,而是星光.
分手的痛似乎已经不再记得,或者说是不想再去记起.只记得当时自己跟她说:你就像个迷路的小孩,我会一直等着你回家.后来在跟她室友聊天的时候偶然也提到这话,她竟然无不同情地问我:你还在等…?语气中带点异味,让我觉得很害怕.之后我便决定不再等待,我也决定不再为了一个人而翘课.于是,分手后的两年大学我没再缺过课,并且两年都拿到了奖学金.
有人说全身心地爱过一次以后便很难再付出全部,我想这话是有道理的,所以四年大学毕业后我选择依旧一个人,我不想对不起任何人.毕业聚餐那天我一个人喝酒一个人流泪一个人吐得很辛苦.
小心地把信纸折好放回信封,回到家后把它们安置在卧室的某个角落,我想多年以后我或许还会再去翻开来看看,或者,我将永远地将它们,还有她遗忘.
两年前写的一段文字:
满抽屉地塞满了她的信,却不敢再翻阅,是保存,还是丢弃?
明知道开机密码已经更改,却还是不住地输入着她的生日,是迟钝,还是习惯?
在电脑里新建一个文件夹用来存放她的照片,却把文件夹的属性设为"隐藏",是为了忘却,还是为了纪念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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